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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“青春践行二十大”升国旗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3-01
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“青春践行二十大”升国旗活动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落实《南昌大学学生党建工作标准》(南大字〔2018〕20号)、《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“党建双领双同”计划的意见(试行)》(南大字〔2020〕30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,传承红色基因,经研究决定,继续以“星火仪式”为平台,组织开展“青春践行二十大”升国旗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组织

升国旗活动由党委组织部、学工委办、学工处、人民武装部主办,由各学院具体承办。学生人数较少的学院联合承办。

若遇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升国旗活动无法进行的,将视情况安排相关学院延至学期末举行。

二、活动地点

前湖校区北院的学院在行政楼前树人广场举行;前湖校区南 院的学院在白求恩广场举行;青山湖校区的学院在校区体育场举行。

三、参加人员

各学院周日值班学工干部,承办活动的学院领导、学院全体 学生等人员参加每周升国旗活动;鼓励各学院组织辅导员、班级 导师、优秀教师代表等参加活动。重大纪念日升国旗活动,邀请 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
四、活动流程

(一)组织学生以班级、年级为单位于7:00 前签到完毕,主持人介绍活动背景,并宣布升国旗活动开始;

(二)国旗护卫队出国旗,播放《分列式进行曲》;

(三)升国旗,奏唱国歌;

(四)各学院结合各自情况,可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、诵读习近平总书记典语、“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中华民族发展史”教育学习、红色家书以及中华经 典诵读等活动;

(五)在场师生同声共唱《歌唱祖国》;

(六)升国旗活动结束,师生有序离场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学院要将升国旗活动作为“开学第一课”的重要内容,教育引导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。

(二)前湖校区的升国旗、现场音响播放由国旗护卫队落实(联系人:李祉豪13870175748);青山湖校区升国旗及现场音响播放等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。各承办学院组织各学院提前做好人员安排、场地布置等工作。 (三)承办学院及联合承办学院的辅导员应参加活动并做好现场组织协调,秩序维护等工作,确保学生安全。

(四)参加升国旗活动的全体人员要衣着整齐,姿态端正。 当国歌响起时,所有在场人员面向国旗方向肃立,保持肃穆。

(五)各承办学院在升国旗活动举行的前3日提交相关方案;升国旗活动结束后,报送相关总结(含主持词、升旗活动流程、活动开展情况、照片等),以上材料均发送至学工处组宣科 李青办公网邮箱,联系电话:83969140。

(六)学工委办、学工处将加强对各学院组织开展的情况进行考勤和记录,活动情况每月通报一次。

(七)东湖校区学院有条件的,可组织学生回前湖校区参加活动。其他校区的学院可参照执行。

(八)重大纪念日举行隆重升国旗活动安排如有调整,将提前通知学院做好相关准备。


附件:2022-2023 学年春季学期“青春践行二十大”升国旗活动安排表




        学工委办、学工处

            20233月1